2023年5月24日,我乘坐K1008返乡。途中,对面一个三四十岁的人主动打招呼,说手机欠费,没有流量了(我也看了一下,确实如此)。她微信钱包只剩3块多,让我帮她充个话费。出门在外,谁没个难处呢,况且又都坐到终点站,也算半个老乡(各位不用去查了,终点站周口)。我先扫给她7块,心想凑个整,先把欠费的2毛钱给解决了。之后她又因为没有流量,向她扫码93,心想凑个整。所以,到此,一共借给她100,她也说之后会还。
本来她说转账给她,留了个心眼,转账时备注“借款”,提示交易有风险,所以用的是扫码的方式。因对方的微信号应该是刚申请不久,我便询问其是否进行实名认证,之后发现其没有上传身份证。在帮助其上传身份证时,默记了她的身份证号:412728198612276040,姓名:周李平。
第二天,又找我借钱,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!并没有借给她。今天发现,她给我删了,我的血压一下就上来了。钱虽然多,但我实在忍不了。她的电话号码我没特意记,地址是沈丘县的,具体地址不知。
最后一点,这件事情虽然发生在河南,希望各位不要过度解读。求各位支个招,钱要回来之后过来还愿。
补充内容 (2023-5-28 23:40):
她当时说了两次电话号码,我没特意记。如果能查到电话号码,明天就私下打电话解决。如果解决不了,就去一趟派出所,太气人了,这口气咽不下... |